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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退出公司的有效方法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常常面临这样一种困惑,即在什么情形下可退出公司并如何获得其退出对价 。《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但是,这不等于公司股东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退出公司。根据《公司法》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转股、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此外,在公司解散的情形下,公司股东亦可在依法履行相关清算程序后得以分配公司财产 ,因而股东同样可以获得实际上退出公司的法律效果 。具体而言,小股东退出公司有如下途径:
一 、通过股权转让退出公司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了两种股权转让的方式,即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1、公司内部股东之间转让
公司股东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转让给公司另一股东 ,且不需要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2、股东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 。对外转让需要履行一定的内部程序,即:
①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②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 ,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③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 ,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 ,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二、通过行使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退出公司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 ,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 、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
股东退出公司的有效方法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 ,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通过解散公司退出公司
1 、依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决议而解散公司
《公司法》第181条规定了公司解散的事由,其中有两项事由即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和股东会决议解散。
因此,小股东在加入公司时应重视公司章程关于股东退出机制的设置 ,可以在公司章程中明确约定股东退出公司的方式 。
2、特定条件下提起司法解散公司诉讼
根据《公司法》182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2008年5月19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对《公司法》的规定作了详细的解释,其第一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 ,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当公司董事长期冲突 ,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法律分析:
如果对方同意当然可以收回 ,否则就要看合做协议或章程约定的权利义务。干股是股份公司无偿赠送的股份 。一般用作公司发起人的酬劳; 有时也用于赠送职工或拉拢某些有势力的人。赠送干股应经董事会同意,因它涉及股东权益,造成股东权益的减少。不公开身份的干股股东,其共性在于既未出资 ,也未进行形式登记,这种共性的法律后果是无论其股权取得的原因有何不用,其股东资格都不会受到法律保护 。对于一些对公司的成立或运营起过重大作用 ,通过不对公司出资却享受公司收益的法人或自然人而言,其收益权随时可能被终止,法律无法以股东资格去保护其取得收益的权利。对于那些利用职权享有公司收益 ,这种股无疑是“权力股”,这种不劳而获的行为无疑是违法或犯罪行为。如果这种“干股”股东的违法行为如果符合受贿罪等罪名的构成要件,则要受到刑法的制裁 。如果违反了党纪、政纪 ,则要受到相应的党纪 、政纪处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 ,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衍生问题:
可不可以转让对公司干股?
干股不能转让。干股是指持股人没有实际投入资本,不以对价作为交易条件而取得的公司股份 。干股的持股人虽然实际享有股东的分红权、收益权 ,但并不拥有该股权的所有权,因此干股不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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